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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春城晚报
日期:2007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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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的草海湿地,波光粼粼、船帆点点。大片大片的芦苇,扬着白色的花絮,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就在我们打开车门,即将下车的那一刹那,突然有成群的巨型水鸟从草海上飞起来,在芦苇丛的上方舒展成盘旋的鸟阵。等回过神来,打开照相机,它们早已落入远处水面上成群栖息的候鸟群中。
为了保持草海湿地的生态完美,由鹤庆县环保、水利、林业3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烧掉了50多张从草海湿地中收缴出来的“迷魂阵”、“地龙”等毁灭性打捞的非法渔具,放回了这些渔具捕获的10多公斤野生鱼类。湖面上又恢复了鸟类自由栖息、随波嬉戏的宁静美景。
距鹤庆县城4公里的西山脚下,有一片总占地面积1000公顷的草海湿地,这里最深水域2.6米,平均水深1.6米,属高原淡水湖泊,因周围村民撑木舟到海中捞水草而得名。草海湿地不仅水域宽阔,清澈如镜,而且水位稳定,水草丰茂。湖边盛产菱角、莲藕,夏季万亩红荷怒放,冬季无边芦苇扬花。
投入数百万恢复生态
上世纪70年代,为了获取更多的耕地,人们曾将草海的部分水域排干,围海造田,围埂养殖,一度使草海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水域面积迅速减少,许多湿地生态系统中特有的物种、景观、生态功能逐渐消失。上世纪90年代末,人们逐步意识到保护湿地资源和生态资源对经济发展和旅游开发的推动作用。
进入本世纪,鹤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草海湿地保护工作,设立了草海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把草海湿地保护和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01年,草海湿地被列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州级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面积达400公顷,保护区类型为资源管理,主要保护对象为越冬水禽及湿地生态系统。鹤庆县政府先后制订和出台了相关办法,使草海湿地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2001年以来,鹤庆县先后投入350多万元资金,对草海湿地进行了退耕还泽还草、退田还沼还泽等湿地生态系统恢复专项治理。
越冬候鸟近万只
2004年以来,随着当地政府对草海湿地核心地区400公顷水域的专项保护和治理,草海湿地高原淡水湿地生态系统日渐完善,草丰水美引得鸟来栖。每年冬季,到草海湿地来越冬的候鸟都达到了近万只。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鹤庆县又通过多方筹措,投入50多万元资金,开展了草海湿地生态修复等工作,还从外地引进金丝垂柳、水杉、池杉等植物种植在草海沿线,并在草海的部分区域种植了旱芦苇12000多株。
据鹤庆县环保局局长李顺才介绍,草海湿地在防止长江上游水土流失及环境保护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每年冬天,都有黑颈鹤、灰鹤、白天鹅等国家珍稀保护动物和白鹭、蜂鹰、栗鸢、苍鹰、雀鹰、松雀鹰、普通鹰、大绯胸鹰、灰头鹦和大黄鸭、绿头鸭等稀有野生越冬水禽迁徙到草海湿地栖息繁衍。草海水体中还有云南裂腹鱼、鲫鱼、草鱼等野生鱼类和种类繁多的水生植物,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发挥着“生物基因库”的重要作用。草海水域中有二三十艘周边村民用于生产劳作的小木船。为了避免越冬鸟类受到惊吓,400公顷的核心保护区域内,一律不许木船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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