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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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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镜湖新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于2005年5月20日被中央政府授予国家级湿地公园称号,是建设部指定的9个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中唯一一个位于浙江省的,目的是体现于城市中创造对生态敏感环境的可行性。 总面积为15.6平方公里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位于镜湖新开发区内,镜湖是绍兴市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天然水库(历史又名湖)。镜湖新区位于越城区、柯桥区和袍江区交汇处,战略位置优越,形成大绍兴地区的“绿肺”。新区的规划和开发,以及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都彰显着地提升绍兴的总体开发潜力和经济竞争力。市政府希望借助这个新的开发项目为绍兴打造一张金名片,进而把绍兴推进成为长三角沿岸黄金发展带的重要历史、文化及旅游目的地的愿景。 2005年8月,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举行了一次设计邀请赛,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征集优秀的设计。易道凭藉其独特的多学科设计方法,综合城市及景观设计、经济规划和环境研究,提出大胆的愿景和富有创意的总体规划理念,最终获取评委的青睐,被委托实施公园的总体规划并为一期开发工程提供详细的规划和景观设计。 设计中运用的景观理念主要依据当地环境而定;保留天然动植物栖息地(梅山为大量白鹭的季候性居所),保护重要的生态和视线走廊;应用当地材料和建筑色彩基调,反映出绍兴的传统文化风格;选用当地植物品种,创造理想的土坡植被和湿地。设计还建议对开发区和保护区的开放程度进行不同尺度的管理,建议步行和机动车交通进行分流。保留梅山的文化和历史,提出翻新当地寺庙和古代陵墓的改造策略。新增的建筑,从小桥、廊架到大型访客中心和茶室等,均发挥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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