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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古村落在这方面也是典型的例子。徽商的兴盛,形成了当地杰出的“新安文化”。徽商们早在宋代,便创造出别开生面、独具一格的村落“水口园林”。清代诗人方西畴在《新安竹技词》中对水口作过生动的描述:“故家乔木识便楠,水口浓郁写蔚监,更着红亭供眺听,行人错认百花潭”。歙县唐模村“镜亭”内的一幅长联,最能反映徽州古村落的意境追求:“看紫霞西耸,飞布东横,天马南驰,灵金北倚,山深人不觉,全村同在画中居”。[3](图3)。
3“凡立宫室,宗庙为先”:古村落精神空间形成的礼制基础
古村落精神空间的形成是以礼制为前提的。礼制以秩序化的集体为本,要求每一个人都严格遵守封建等级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礼制界线不可僭越。礼制理论长期左右着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行为,成为稳定传统社会的无形法则,也成为左右中国传统聚居空间形成的礼制基础。礼制制度凌驾于现实生活之上,现实生活服从于礼制。礼制空间表现的是一种精神,一种对家族和祖宗至高无上的崇拜和绝对的服从。历代王朝都大力提倡敬祖和孝道,这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
中国的家族政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即春秋战国以前,实行的是世代享受俸禄的世卿世禄制度,其特点是宗法组织与政权合二为一,家族的社会地位由政权地位决定;第二阶段为秦汉——隋唐时期,为强调门第高下为主的门阀制度,宗族组织与政权脱钩,由门第决定家族地位高低,强族大宗修谱牒之风大行;第三阶段为五代十国以后,租佃契约制和科举制兴起,强调敬宗收族,注重血缘关系,提倡“睦族宗”、修谱联宗、建祠以祀,致使聚族而居的生活更为普遍,睦族气氛也更为浓厚。特别是宋代开始,文人地位提高,崇尚礼教文化之风更浓,聚族而居,数世同堂的现象非常普遍。明清时期情形与宋代基本相同,以致“粤民聚族而居,大或万丁,小者千户”,“今者强宗大族,所在多有,山东、江西左右,以及闽广之间,其俗尤重聚居”。[4]
由于长期盛行聚族而居之风,因此,作为宗族社会象征的宗祠,成为村落的核心,一切其它建筑都以此为重心而布局,正如清代《宅谱指南·宗祠》中所言:“自古立于大宗子之处,族人阳宇四面围位,以便男妇共祀其先,切不可近神坛寺观”。宗祠等建筑成为礼制空间的核心体,其他居住建筑为围合体,核心体与围合体的关系是社会伦理与家族秩序的象征(图4)。几乎年以的中国古村落都遵循这一精神空间的组合原则。[5]
古村落聚族而居的精神空间,既是一种民族凝聚力的基础和有效的共享空间的原型,也是束缚人们行动的无形的锁链,应予以正确认识。总之,中国古村落崇尚自然、追求和谐与稳定的聚居空间,表现出一种典型的东方式的人居思想与人居文化,对今天的人居环境学建设,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宋代·郭熙《林泉高致》
2.引自清同治辛末年刊《黟县志·艺文志》
3.转引自程极悦《徽商和水口园林》,载《建筑学报》1987年第10期
4.转引自潘安《客家民系与客家聚居建筑》(三),《建筑师》(1995)第63期
5.参见刘沛林《论中国历史文化村落的精神空间》,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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