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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最奇异的三大婚俗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2年12月21日
 
 

    一是“初夜”“谢恩”婚俗。在越南(景区详情)北部蛮族的一些部落中,结婚时有一种让旧情人先占“初夜”的“谢恩”婚俗。一个新娘在婚前,往往有旧的情郎。如果确定与一个人订婚,就要同其他情人断绝关系。按传统习俗,新婚之夜新娘并不住在新郎的洞房里,而是去找旧情人共枕最后一夜,以示“谢恩”。从此之后,也就与旧情郎断绝一切来往,完全忠于自己的丈夫,不会再有其它的不轨行为了。

    二是“抢亲”婚俗。在越南(景区详情)北部山区居住的娄娄族(LoLo),青年男女示爱的方式颇为特别,他们用线把竹筒穿起来做成扩音器,男孩子通过自制扩音器向他爱慕的女孩传达信息,他说:“我非常爱你,我将向你敞开我的心扉。如果你也爱我,我就把你带回家做我的妻子。”如果女孩也对男孩有意,她就回答:“你难道不知道我已经爱上你很久了吗?但是,你要记住,你的爱不应该仅仅表现为甜言蜜语。”这样男孩就明白那个女孩已经同意了他的求婚,他就准备迎娶这位姑娘了。过一些时候,男女双方私下计划,女孩先从自己的家里溜出来,让一群年轻的小伙子把姑娘“绑架”到男孩子家中。男方抢到姑娘以后,男方要杀猪设宴,庆祝抢亲成功。第二天通知新娘家里,第三天托媒人前往说亲。

    如果双方父母同意,就可举行婚礼,女方派两名代表到新郎家中,赠送一篮子黏米饭和一只煮熟的大公鸡。新郎和新娘都要到屋外迎接这两名代表,并一起吃他们送来的米饭和鸡肉。

    也有事前没有商量好的。如果女方被抢后不喜欢这位男子,就得设法逃跑,逃跑成功,男子就得向女方赔礼,还要送去一些酒、一只鸡和钱物等,另外还得向女方的村寨加倍赠送食物和现金。但当地的婚俗中是允许的,不算违法。

    三是“先入赘、后结婚”婚俗。越南(景区详情)贡族的婚俗婚也很特别。他们的婚姻最主要的特点是,先入赘、后娶亲。

    首先由男方父母、兄弟、族长和未来的新郎一起到女方去提亲,带上一包盐、一包茶叶、一捆用来织网的麻绳、一筒酒,晚上到姑娘家。他们一边抽烟,一边喝酒,一边商量儿女的婚事。如果女方同意,先商定男子入赘女方的年限.以前上门是8至12年,现在大致缩短为3至4年。

    商定妥当,第二天新郎就要带上被子、枕头和一把刀入赘女家,姑娘的发式也开始改变,把长发盘于头顶,表示已有丈夫。上门郎入赘期间虽然被视为女方家庭的一个儿子,但有约束。如在家里不能坐凳子,不能穿鞋和拖鞋,不能进岳母、嫂子的房间。岳父岳母吃饭时,上门郎不能睡觉,要为吃完饭的岳父母斟茶水,清晨早早起床为全家人烧水煮饭、撒网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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