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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园林”到“理景”
来源:《江南理景艺术》 作者:潘谷西 日期:2005年11月14日
 
 


    使用“理景“一词的目的是想对景观建筑学的内容作更本质的概括,进而能更全面和更深刻地加以把握与探求。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用“园林”一词来代表景观建筑学范畴的全部内容(包括城市绿化和各种公园).这种泛园林化的倾向,不免带来某些概念上的含混。随着风景名胜区工作的开展,后来又有了“风景园林”这样一个复合名词。意在把风景区、城市绿化和各种公园都包括进去。其实.不管园林也好,风景名胜区也好.中心内容乃是一个“景”字。无景不成其为园林.无景也不成其为风景区(点),景是它们的灵魂。也就是说.两者都以求得自然美的享受为其主旨,只是它们的营造方式不同:园林之景以人工建造为主.而自然山水风景不能人造,只能以开发、利用为主。当然,这种营造方式上的区别也不是截然分开的,造园中也有如何充分开发利用原有天然景物的问题,而风景点、风景区也有如何进行人为加工以改善景观的问题.二者互有交叉渗透。所以我们不妨将这两种景域的加工处理以“理景”二字概括之棗“理”者,治理也。理的方法可有不同:或者是“造”,如造园、造盆景;或者是“就”,依山就水,巧妙布置.使山水之美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如风景点、风景区。


    我国传统的“理景”可以按其规模与特点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1.庭景。是指在建筑物的外部附属空间棗庭院中凿池、置石、莳花、种树,人为地创造少而精的自然景色。庭景都是依附于其建筑物的.不具有对外单独使用的功能。由于它和人们的日常起居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因此无论过去、现在、将来都是人们追求自然意趣的良好形式.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过去,我们把庭景和园林混在一起统称“园林”,造成了概念上的含混淆;

    2,园林。是指围入一定范围之内的、可独立使用的自然景观区域。童隽先生在《江南园林志》中所说的一段话很有趣味:

    “园之布局,虽变幻无尽,而其最简需要.实全含于‘园’字之内。今将‘园’字图解之:‘口’者围墙也。‘土’者形似屋宇平面,可代表亭榭。‘口’字居中为池。‘氏’在前似石似树。”

    园林和庭景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可独立使用.即使一二百平方米的小园.也有单独的门可供出人;而庭景则完全从属于厅堂斋馆一类的建筑物,没有自身的独立性。虽然有些庭景也冠以园名.如“芥舟园”、“壶园”之类.但这是文人的浪漫之笔.其性质如同以石峰象征山岳一样.都是一种艺术夸张,而非真实如此。从规模上看.园林大都比庭院大,但也不是绝对的,例如苏州的“残粒园“,面积仅14Om2.比留园冠云峰庭院小好几倍.但它有门单独可供出入.所以仍不失为一座真正的“园”。

    3.风景点。是指利用城邑郊外或市区依托某一佳山好水形成的游览胜地。一般都有亭阁、寺观等建筑。虽然这些风景的规模并不很大,但都是向所有的人开放,具有公开性的和公共性.不同于私家园林和皇家园林。像南京的鸡鸣寺、无锡的锡山和惠山、杭州的西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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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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